请仔细阅读:
本系统现阶段的服务对象为:昆明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内设培训部门的企业、昆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于个人用户暂不开放。
如果您属于服务对象,请点击按钮进入系统:
昆明市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子系统
请注意:
1)您将访问政府的信息系统
2)系统的使用过程可能被监视、记录并受到审计
3)禁止对系统进行越权使用、违规使用、探测、破坏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一旦使用该系统,则表明您同意受到监视和记录
请仔细阅读:
本系统现阶段的服务人群为:在昆明市就读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本系统服务机构为:驻昆高校、部分驻昆技师学院或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昆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该项补贴发放条件如下: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甲类)
2. 3个藏区县(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的毕业生(乙类)
3. 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的毕业生(丙类)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丁类)
5.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戊类)
6. 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中的毕业生(己类)
7. 贫困残疾人家人中的毕业生(庚类)
8.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生(辛类)
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以上8类应届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政府将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符合多个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如果您属于本系统的服务人群且符合发放条件,请点击下面按钮进入系统: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服务系统入口
提醒:根据文件要求,本系统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8:00正式开放,系统关闭时间请以各高校通知为准,最晚关闭时间不晚于2019年10月19日24:00。为确保系统审批准确,9月23日之前系统录入的数据将全部清除。
请注意:
1)您将访问政府的信息系统
2)系统的使用过程可能被监视、记录并受到审计
3)禁止对系统进行越权使用、违规使用、探测、破坏等,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一旦使用该系统,则表明您同意受到监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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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提升补贴:
1.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的
2. 在昆明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3.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4.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65天以内的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云南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同时明确补贴标准,即初级工不超过1300元、中级工不超过1950元、高级工不超2600元。
注意事项:
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订待政策出台后,从其规定。故暂时无法申请
2. 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3. 个人申请可在微信公众号“昆明就业直通车”上申请,也可以在网页端申请。企业、培训机构申请只能在网页端申请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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